教育部產學合作協同育人項目-高校管理員審核注意事項
根據《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關于公布產學合作協同育人項目申報指南通過企業名單(2020年第二批)的通知》(教高司函〔2020〕22號)要求,高校應“加強項目申報及實施過程管理,指定專門人員在平臺上負責項目申報、結題審核工作”。高校管理員審核主要分為三個階段,分別為:項目申報階段、項目立項階段、項目結題階段,項目流程及各節點審核狀態如下圖所示。
查看本校項目
登錄平臺,點擊“產學合作”—“查看本校項目”,查看本校項目列表。可根據“項目負責人”“項目類型”“項目批次”等信息進行查詢。
審核本校項目
點擊“產學合作”—“管理項目申請”—“待辦”,查看本校待審核項目列表。
審核注意事項
1、項目申報階段(審核項目申請表單)
審核“申報題目”,查看是否有錯別字或表述不規范的內容。
查看“申請簡述”是否填寫完整。
打開“項目申報書”附件,查看附件中的項目負責人是否與頁面中的“項目負責人”一致(每個項目僅限一位項目負責人,可根據情況有多名項目參與成員),項目負責人是否簽名,是否加蓋校級主管部門公章(與高校管理員所在部門一致)。
2、項目立項階段(審核項目合作協議)
頁面內容是否填寫完整,結題日期是否合理(如填寫的結題日期早于當前日期、不足一個項目周期等)。
協議中項目經費及軟硬件價值是否和頁面保持一致。
協議附件是否加蓋學校(或企業)公章或合同章。
經費支付、項目成果、版權歸屬、雙方權利義務等是否界定清晰、明確。
3、項目結題階段(審核結題申請表單)
“結題簡述”是否填寫完整。
“結題報告”附件中的項目成果是否與申報書中的描述一致。
“結題報告”附件是否加蓋校級主管部門公章。
“結題材料”是否上傳(應包含項目成果清單及文檔類材料,視頻等可按企業要求的方式提供,并在成果清單中注明提供方式及訪問方式)。
“項目支持到位情況”是否勾選。